摘要
职位数量: 3
招聘人数: 19
学历要求: 未知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8-05 17:30
工作地点: 抚州
公告详情
因业务发展需要,抚州市第三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见下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年龄30周岁以下(1995年7月30日之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岗位中所列岗位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限工作日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投送材料要求(现场报名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抚州市第三医院应聘人员登记表》1张(详见附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3.近6个月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1.笔试时间:2025年8月7日上午9:00-11:00;面试时间:2025年8月12日上午9:00-11:00。
2.地点:抚州市第三医院门诊医技楼六楼会议室。
3.方式:(1)护理员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2)其他岗位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及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岗位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最低72分,否则不予录用。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资格。
五、体检、考察、公示、递补
1.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照招收岗位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参照事业单位的录用标准进行体检。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需提供无犯罪证明记录。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4.递补。因体检、考察、拟聘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经用人单位同意,按规定程序、时限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及聘用待遇
医院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凡聘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按医院有关编外聘用人员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医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4-8238160
地 址:抚州市第三医院门诊医技楼4楼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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